《信息技术 先进音视频编码》第2部分(修订)、第10部分获颁为国家标准

发布时间:2014-03-17 浏览:

《信息技术 先进音视频编码》第2部分(修订)、第10部分获颁为国家标准
2014-1-3
   
2013年12月31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出“2013年第27号中国国家标准公告”,批准发布《信息技术 先进音视频编码 第2部:视频》(修订)(国标代号GB/T 20090.2-2013)、《信息技术 先进音视频编码 第10部:移动语音和音频》(国标代号GB/T 20090.10-2013)为国家标准,标准将于2014年7月15日正式实施(见2013年第2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

    《信息技术 先进音视频编码》(简称AVS标准)为系列标准,目前包含了系统、视频、音频、符合性测试等14个部分,其中“第2部分:视频”已于2006年2月颁布为国家标准(GB/T 20090.2-2006),本次颁布的GB/T 20090.2-2013将替代GB/T 20090.2-2006。

    此外,AVS系列标准获颁为国标并已实施的还有《信息技术 先进音视频编码 第1部:系统》(国标代号GB/T 20090.1-2012)、《信息技术 先进音视频编码 第4部:符合性测试》(国标代号GB/T 20090.4-2012)、《信息技术 先进音视频编码 第5部:参考软件》(国标代号GB/T 20090.5-2012)等3个部分。
   公告链接参考:http://www.sac.gov.cn/gjbzgg/201327/(公告中第200-201序号为本次颁布的AVS标准。)

附:
    GB/T 20090.2-2013规定了多种比特率、分辨率和质量的视频压缩方法和解码过程。适用于数字电视广播、交互式存储媒体、直播卫星视频业务、多媒体邮件、分组网络的多媒体业务、实时通信业务、远程视频监控等应用。
    GB/T 20090.10-2013规定了移动语音和音频信号的编码方法、编码表示及解码方法。适用于移动通讯、无线宽带多媒体通讯、互联网宽带流媒体业务等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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