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VS+全面宣贯——中广联合会将举办“AVS+技术与应用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5-08-10 浏览:

     

     由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简称“中广联合会”)主办,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技术工作委员会承办的“AVS+技术与应用培训班”将于8月25-27日在辽宁大连理工大学国际会议中心举办。

     本次培训将邀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工信部电子信息司、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等部委相关领导,中央电视台、直播卫星管理中心、广科院、规划院、AVS+工作组、相关地方电视台和高等院校以及华为、北京数码视讯、上海国茂等大中型电子信息企业的知名专家对AVS+标准及指南进行深入解读,就AVS+在标准制订、测试、产业化推进和应用实施中所遇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方法,与学员进行深入讨论、交流并答疑。

     本次培训班由中广联合会技术工作委员会与大连天途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视听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共同组织管理。培训对象为全国各省市广电局、广播电视台、广电集团、广电网络公司和直播卫星中心等相关单位技术负责同志和技术骨干。参加培训的学员将能够更加深入的了解AVS+技术,更加全面的认识AVS+技术产业化现状和发展趋势,更加系统的掌握AVS+在广电领域的应用实施方案和措施。

     本次培训已列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2015 年新闻出版广电教育培训项目计划。学员学完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后,将获得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人事司颁发的《全国广播影视行业教育培训结业证书》。

相关背景:

     为推动AVS 自主创新技术在高清电视、3D 电视中的产业化应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科技司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于2012年3 月共同成立了AVS 技术应用联合推进工作组,完成了对AVS 技术方案的优化完善,确定了AVS+标准的技术内容,完成了相关测试验证、知识产权处置等工作,于2012 年7 月10 日颁布实施了广电行业标准《广播电视先进音视频编解码 第1 部分:视频》(简称AVS+)。

     为更好地推动AVS+技术在广播电视领域的应用,带动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2014 年3 月18 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了《广播电视先进视频编解码(AVS+)技术应用实施指南》。指南对AVS+标准在卫星传输分发、卫星直播电视、有线数字电视、地面数字电视及互联网电视和IPTV 的应用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和推进方案。

 

培训对象:

全国各省市广电局、广播电视台、广电集团、广电网络公司和直播卫星中心等相关单位技术负责同志和技术骨干。

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 年 8 月 25-27 日,8 月 24 日报到,8 月 28 日撤离。 

地点:辽宁大连理工大学国际会议中心(大连市高新园区凌工路2号)

联系方式 :

中广联合会技术工作委员会: 

联系人: 赵海英 

电话:010-86095031、13651039391 

邮件:hy_zhao@163.com 

 

联系人:丁冰君 

电话:010-68044270 

邮件:ictc2010@vip.163.com 

传真:010-86095057 

链接网址:http://www.lieku.tv/topic/22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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