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5年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04-09 浏览:

日   期:2015年4月7日

招标编号:0701-154150150055

中技国际招标公司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财务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对2015年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以下简称“招标”)。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审批,资金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和合同授予均以包为单位(注:签订合同以包项下的品目为单位分别签订)。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可投一包或多包,但不得拆包,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该项目招标人不接受选择性方案和选择性报价。

1.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子项目1:基于卫星传输的单频网地面数字电视广播发射系统(28包,3117套);子项目2:地面数字电视广播发射系统(27包,2151套)。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后附分包方案及简单技术要求

用途:用于中央广播电视节目的无线数字化覆盖,保障全国人民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发货到指定交付地点。

交货地点:具体情况详见第三章技术要求“招标货物需求一览表”。

预算金额: 17.5亿元人民币

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邮购另加50元邮费),现金或支票均可,售后不退。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4月2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4:00(北京时间)

4.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中技国际招标公司,北京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一层东南厅标书室(电话:010-63348281)节假日购买招标文件请直接与业务人员联系。

供应商须在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如需购买,应按照网上操作流程在线购买。标书款可采用电汇支付,或到通用技术大厦标书室现场交款(现金、支票)。需要由项目负责人确认付款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标书款发票在通用技术大厦标书室领取。网上操作技术支持:联系人:刘青刚、李国梁010-63348126/8303。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5月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如投标人于开标当天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证照)的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开出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支持和服务能力;须提供ISO9000系列国际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开标前最近一期的相关凭证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附相关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为数字电视广播发射机的制造厂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提供的配套货物(激励器、授时器)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厂家同意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或提供货物合法来源的证明文件(如经销证明)。

3)子项目1和子项目2中地面数字电视广播发射机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功率地面数字电视广播发射机“无线电台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主管部门颁发的与“无线电台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相对应的地面数字电视广播发射机“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证书”。

  子项目1和子项目2中地面数字电视广播激励器应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地面数字电视广播激励器“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证书”。

4)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该项目分包、转包给其它任何公司,包括子公司。

注:上述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3)中资质证明文件所标示的设备名称、型号应与投标产品相符。否则评标时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7.投标样机:投标人应于2015年5月5日上午10:00前,提交与第三方检测报告对应同型号同等质量的激励器样机至北京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第一会议室,相同型号激励器只提交一套样机。在递交样机的同时,单独提供样机递交情况表(格式见附件),该表无需密封,以便接收核查。样机外包装应标明投标人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对应包号名称及省份名称。未中标人样机在中标结果公布后退还。

8.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附投标保证金,见分包方案及简要技术要求中投标保证金金额。

9.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5月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北京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第一会议室。

10.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价格部分满分30分;商务部分满分10分;技术部分满分50分;售后服务部分满分10分。详细的评分因素和标准见招标文件。

11.招标人名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财务司

地址:复兴门外大街2号

联系方式:010-86092970

12.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北京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0005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 号:778350010653

电 话:010-63348276,63348689,63348288 传 真:010-63348274

联系人:张赤南,任兴玮,熊青      汇款请注明招标编号和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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